省住建廳關于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通知
陜建發[2010]150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楊凌示范區規劃建設局:
為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推動我省綠色建筑發展,根據住房和建設部《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建科[2007]206號)和《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建科[2009]109號),我廳制定了《陜西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實施方案》(附件1),請你們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開展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有利于引導和推動綠色建筑的建設,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重要性,積極組織本地區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
二、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定。三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審核,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評定。
三、取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項目在申報國家級和省級示范項目、財政獎勵補貼資金時給予優先支持。
四、自發文之日起,隨時受理申請單位的申報資料。
附件:1、陜西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實施方案.doc
2、陜西省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書.doc
3、陜西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證明材料要求及清單.rar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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